承接上期:员工Ella向安(大略)省劳工局申诉后,劳工局调查员要求雇主Adam提供相关文档和证据。可是,LifeForever公司最近一年才开始逐步建立员工档案,信息不全。比如员工休假或缺勤记录几乎没有。过去几年的发薪记录在兼职会计处,最近半年由外包公司发薪,但支票或现金支付工资在工资系统中没有记录。 雇佣信息包括员工简历、工作申请表、背景调查、工资记录等。员工在职时,雇主务必保存这些记录;员工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,雇主依然有责任保留相关信息。如果雇主没有妥善保存,将涉及违法并面临经济或刑事犯罪处罚。为了加强雇佣文档管理,Adam希望了解法规要求和注意事项。 加拿大各省《雇佣标准法》Employment Standards Act(ESA)对雇佣记录在保存期和内容上都有相应的要求。比如安省ESA对不同文档保存期要求为3年或5年。 一、三年 员工基本信息
工时信息:员工实际工作日期和时间必须保留三年。
加班工时
公众假期换休日:一定要向雇员提供书面说明,含要换休的公众假期、换休日期,此说明提供日期,并保存三年。 工资表信息:在向员工提供后,保留三年。 缺勤信息:雇主必须保留员工缺勤时,所有假类如怀孕假,育儿假,个人紧急假等的通知、证明,信件和其他文件。假期结束日后,保存文档三年。 二、五年
除了ESA对雇主有雇佣档案保管要求之外,其它法律如工资发放时,与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(CRA)相关的税务法、与工作场所安全与保险局Workplace Safety & Insurance Board(WSIB)有关的《职业安全和保险法》等也有相关规定。为了有效利用时间、空间和精力保存信息,雇主需要
![]() 本期测验:聘用“家庭工作者Homeworker”的雇主,是否要保存雇佣记录? ![]() 上期答案: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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