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仓库管理员Sean上班时间经常打瞌睡,出现严重发货错误,频繁遭到客户投诉。经调查,原来Sean晚上在其它公司做兼职理货员。因为这份兼职工作,Sean还多次拒绝了公司正常的周末排班管理。 于是,老板Adam以不恰当兼职为由,辞退了Sean。Sean不服,决定以“错误性解雇”起诉Adam。那么Adam的胜算有多少呢? 本职工作之外从事第二职业即Moonlighting在加拿大工作场所比较常见。指一个人同一时期,从事两个或多个工作。其中一份为首要工作。首要工作是占据大量常规工作时间比如周一至周五,一天7-8小时的工作。 根据一份调查显示,28%的员工从事兼职的原因是希望增加更多收入、绝大部分员工是喜欢第二职业,还有部分员工是为了保持自己的某项职业资格、其它员工是因为较难获得一份全职工作,或担心目前的全职工作不稳定等。 当然,不少雇主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,节省加班费用,免去福利费用等,更趋向雇佣这类灵活的兼职员工。这类员工特别适用于短期季节型、项目型任务。 Lifeforever公司在Sean入职时并没有签订过正式聘用合同,公司也没有相关的管理制度。Sean记得加入公司之初,曾经向Adam提过自己兼职情况。 加拿大关于兼职的法律规定还不明确。员工从事第二职业,不仅会影响首要工作的绩效,还可能有健康安全隐患。为了确保员工能全力投入首要工作,建议雇主Adam采取如下主动措施。 一、要求员工提前书面申报并获得批准。兼职工作一定与首要工作没有任何利益冲突,例如禁止员工在竞争对手或类似公司兼职。当然,不少员工犹豫是否应该向雇主申报?员工需要考虑行业和职业特点的不同,自行斟酌。
三、虽然公司批准员工从事第二职业,员工入职引导培训时,务必强调公司的期望是要求员工将首要工作放在第一位,明确员工工时安排与第二职业冲突时的处理原则和措施,保证能全力、优质、高效地履行本职工作职责。 四、员工因为第二职业导致惯性迟到、早退、失误等,Adam可以凭借绩效差而解雇员工,但不能以第二职业为由解雇员工。本例中,Sean曾经事前通报过雇主,法官可能更偏向员工。 虽然第二职业在一定程度上会对首要工作有影响,不是所有的雇主们都持反对态度。有时,第二职业可能对首要工作更有帮助。比如一个音响销售人员第二职业是音乐演奏员,有利于其扩大社交圈,促进销售业绩。因此,雇主通过有效管理员工兼职,可以扬长避短。 本期测验:Tony在十月份开始从事第二职业兼职时,他表示自己本年度EI(失业保险金)和CPP(加拿大养老保险金)已交满,第二份工作的雇主是否还要继续为Tony扣除并上缴政府CPP和EI呢? 上期答案:是。虽然员工离职了,雇主有义务保留员工的相关雇佣记录。根据安省ESA要求,不同的信息有不同的时长要求,短则三年,长则五年。 以上信息仅供一般性参考,不得作为法律意见!联邦以及各省政府的法律和政策有一定的差异,而且经常更新。具体情况和个案请进一步向专业人士咨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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