承接上期:Bill收到Job Offer Letter即《聘用信》后,要求进一步与雇主Adam谈判薪酬。为了充分准备谈判,Adam向HR专业顾问咨询《聘用信》的建议。 顾问发现:Adam聘用员工时,一般只提供口头协议。仅经理级别的员工,才发放简单的《聘用信》而不是《聘用合同》。现有的《聘用信》样板是Adam在公司成立之初从网上找的。某些条款并不合适拟聘职位,也没有严格遵守最新法律。那么Adam是否有必要给所有员工发正式的书面聘用合同呢? 一、口头合同有效吗? 根据加拿大普通法,无论是口头或书面,只要具备三要素即聘用、考虑因素例如同意以劳动换取报酬等,接受聘用,聘用合同即成立。口头聘用合同虽然有效,将会面临以下风险。
二、Job Offer Letter《聘用信》还是Employment Contract《雇佣合同》? 聘用信:是由雇主向准雇员发出的一份简洁信件、邀请其加入公司。目的是确认在面试过程中讨论过的事宜。包括职位名称、入职日期、雇佣类型、基本薪酬等。 聘用合同:是更为正式、详细地明确聘用条件和约束要求,建立聘用关系和雇主期望的文件。包括薪酬、福利、假期、工作安全、辞职或解雇、竞业、保密、公司制度等条款。 聘用信可能适用小企业低职位。职位略高时,有必要使用聘用合同。 有些企业给准雇员先发一份聘用信,让对方签字后,再发一份正式的聘用合同。这样的操作并不妥当。安省曾有先例:两者矛盾时,法官判决第一份签订的聘用信有效。建议所有聘用文件最好在员工入职前一起发给准员工,让他们有足够的时间阅读、考虑,允许他们寻求法律咨询等。对个别关键条款如保密、竞业等给予特别提醒。 三、固定期限还是无限期合同? 创业性企业,由于融资的不确定性,经常会考虑给予员工固定期限合同。当工作任务和期限清晰地定义了,雇主可以免除提供法定合理的解聘通知期义务。 固定限期合同将增加雇主管理成本。过期后,没有按时续签或终止,或雇主反复使用固定期限,固定限期合同就成为了无限期合同。虽然可以约定自动续签,当雇主打算终止合同时,必须及时操作。 固定期限合同条款存在缺陷时,也会引起隐患。比如雇主与员工签订一年合同期,2个月之后,雇主决定终止合同。但合同中没有规定提前解聘条款,雇主将不得不支付剩余10个月薪水。 四、先签合同还是先工作? 务必在员工正式开始工作之前签订聘用合同。并给员工一份复印件。否则,所签合同将不可执行(Unenforceable)。 加拿大某知名银行曾经给员工发出Job Offer Letter《聘用信》,其中没有解聘条款。员工入职一个月后,签订了一份《聘用合同》”Employment Contract”, 规定给予员工最多3个月离职通知期。8年之后,员工遭解雇,法官按普通法判定该银行赔偿员工12个月的通知期。 五、合同更新 初始合同中,有必要约定不定期修订聘用合同的条款,尤其法律变化时。一般修订的目的是为员工提供更好的条款。比如,随着公司发展,员工被提拨、升职、升薪、职责发生变化等。 最后,建议雇主一定要因人而异地客户化聘用合同。充分考虑合同签订前后,可能存在的变更情况。务必使用清晰、准确的语言、满足或超过最低法律要求,提供公平谈判机会。 ![]() 本期测验: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时,是否可以给员工提供职位说明? ![]() 上期答案:否。 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,但建议雇主最好与员工签署书面聘用合同。 以上信息仅供一般性参考,不得作为法律意见!联邦以及各省政府的法律和政策有一定的差异,而且经常更新。具体情况和个案请进一步向专业人士咨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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